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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确定

发布时间:2012-05-1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据悉,从今年起,各县市区要每年选择3到5个中心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试点工作,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到2015年,全市力争完成50个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020年,全市力争建成100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使其成为全市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
    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引导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建设成为规划布局合理、规模适中、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新型农村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对全市城镇化的贡献率在20%以上,节约建设用地30%以上,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成为特色小城镇。建设模式主要有:城中(郊)村改造型、村庄合并型、产业带动型、旧村完善型、服务共享型、整体搬迁型。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四个集中”,即向城市集中、向中心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构建以县市城区为中心、以中心镇为支撑、以一般乡镇与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引导条件成熟的、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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