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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2012-06-2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河南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下发各地组织实施。《规划》确定,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不突破2.9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所占比重分别为77.5%、10%、7%和5.5%。
     分类目标是:全省一次能源供应能力达3.03亿吨标准煤左右,省内生产能力稳定在1.8亿吨标准煤以上,自给率为59.4%。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约为3850亿千瓦时,发电装机容量达72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利用量达到1600万吨标准煤,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50亿千瓦时;力争建成绿色能源示范县12个。 
     根据预测,2015年我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2.9亿吨标准煤至3.03亿吨标准煤,为了确保供应,我省将在提升省内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基础上,积极利用省外能源资源,加强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输送基础设施建设,如加快推进长治至兖州、运城至三门峡、晋豫鲁等铁路建设,增加省外煤炭调入量,以建立多渠道共同保障、多元化互为补充的能源供应体系。在推进核电项目规划建设方面,我省将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开工建设南阳百万千瓦级核电一期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省还将加强民生能源工程建设,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能需要。如,在全省实施“气化河南”工程,推进中石油集团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中石化集团新粤浙线、新鲁线等国家主干线河南段建设,配套完善各地支线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中原油田和叶县地下储气库,新增天然气年供气量80亿立方米以上,力争使95%以上县(市)城区及部分乡镇用上管道燃气等。在新能源供应方面,将实施电动汽车标准化充(换)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220座、充电桩77800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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