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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明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提至60元

发布时间:2012-08-1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 2013年我省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据悉,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因此明年我省新农合个人筹资水平将创新高。
    根据国家有关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的要求,2012年起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00元增至240元,同时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至60元。但由于2012年我省的新农合个人缴费工作已于先期结束,因此2012年农民个人缴费50元的标准暂未提高,2013年按每人每年60元的缴费标准到位实施。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贫困人口参合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贫困人口参合资金,确保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全部参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按有关规定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避免重复参合(保),严禁为追求参合率而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参合等错误做法。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据了解,我省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将于近期在各地陆续展开,原则上于年底结束,在外地打工的农民缴费可以适当延长至明年春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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