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信息综合信息

我市出租车运价上调

发布时间:2012-08-2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8月22日下午,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市城区出租汽车运价改革调整听证会,经听证会各方人员讨论论证,我市出租车运价的调整方案为:一是基本运价。起步价由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车公里运价由1.2元调整为1.4元。二是其他运费。等候费应乘客要求,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时间加收等候费,每5分钟按1公里计算。夜间行驶费,夜间出租车起步价为6元/2公里,车公里运价不变,时间为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重要节假日上浮: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的三天)法定假日,运价(含起步价和车公里运价)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费,超过10元的按计价器收费。空驶费,运距超过10公里后,在现行运价基础上,由乘客与司机协商收费价格。
    此次我市出租车运价上调是通过对出租车营运成本的监测,结合对省内各地市城市出租车运价水平的调研情况制定的,按照调整方案测算,出租汽车载客以此收入约为10.38元,每载客一次增加收入1.94元,柴油出租车每车每月营运利润约2611元(含燃油补贴,下同),天然气出租车每车每月营运利润月4318元。对消费者的影响是,按一般消费者单次乘出租车5.7公里计算,每车次增加支出2元左右。
    我市出租车运价适当上调,可适当增加出租车经营者的运营收入,缓解因成品油、天然气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有利于提高出租车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改善从业人员生活质量;还能合理将部分消费者向公共汽车分流,有利于公交行业的发展。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