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四项措施强化建筑业税收管理
发布时间:2012-08-2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是对全市建筑业展开拉网式排查。通过进企业、下工地,对照建筑面积、工程进度、新建项目等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纳税资料。二是加大对建筑业的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项目负责人、建筑工头、工程监理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讲解相关税收政策,提高其依法纳税意识。三是坚持“查深、查细、查透”的原则。重新登记建筑工地形象进度税收入库卡片,建立施工企业台帐,按工程项目后附的合同及协议书核算,彻底澄清税源底子。四是落实社会综合治税。掌握新上项目信息,及时获取所需的各种资料,规范建筑业的征收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