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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

发布时间:2012-09-10      来源:焦作市投资公司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下一步,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作用。
 
  谢旭人指出,财政支持节能减排要着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税收、价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企业成为节能减排的主体。
 
  谢旭人强调,要稳妥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机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
 
  同时,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和扩大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试点。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扩大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此外,加快节能环保标准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节能、环保等准入门槛,不断完善并提高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源限值标准,鼓励实施“领跑者”能效标准制度,严格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切实解决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对那些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损害的环境污染事件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使标准、制度对节能减排发挥更大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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