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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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
焦发改农经〔2012〕490号
博爱县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
你县《关于呈报博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博发改〔2012〕6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编制的博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
基本口粮田建设:硬化田间道路3500平方米,配方施肥、农艺综合措施等。
农村能源建设:安装太阳能390台;
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400人;
后续产业:低效林改造300亩、中幼林抚育200亩、林下种植800亩。总计1300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77.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3万元,群众自筹 103.36万元。
基本口粮田建设投资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万元。
农村能源建设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5万元,群众自筹60.5万元。
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投资12.8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
后续产业总投资58.8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万元,群众自筹42.86万元。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各项工程建设要按照批准的标准、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望接文后,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尽快组织施工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焦作市发改委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