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信息综合信息

国务院安委办:坚决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2-11-08      来源:中新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11月5日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获悉,安委办日前组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电监会、南水北调办等七部门和部分中央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委办要求,坚决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非法违法行为。
    安委办指出,针对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特殊时期和秋冬季节来临的实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强化事故防范和停工项目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和班组,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
    安委办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加强项目法人监督管理,杜绝压安全投资、压工程进度等忽视安全的现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安委办强调,要切实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排查整改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治理长大隧道、高大桥梁、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重点环节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理。
    此外,安委办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技能。进一步强化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员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建立建筑施工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和平台,将典型建筑施工事故及时通报到每个企业和作业人员,吸取教训,推动工作。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