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播电视局:
焦发改投资[2006]565号文《关于下达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等项目2006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明确的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8430万元,其中:广播电视数字技术中心项目投资概算13595万元、电视塔塔下附属工程投资概算4835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广播电视数字技术中心项目执行国家强制节能设计规范、工程贷款利息未计以及建材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总投资增加。为使该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根据市政府领导3月30日对市直5部门提交的《关于焦作市广播电视数字技术中心项目调整投资概算的报告》批示,以及4月9日市长办公会议《关于解决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广播电视数字技术中心和电视塔塔下附属工程,以下简称广电大厦)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并经专家和有关部门评审,现对广电大厦投资概算予以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及概算总投资
调整后的广电大厦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6377.8万元。其中:广播电视数字技术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增加概算投资3816.3万元,室外工程增加概算投资392万元,其它费用增加29.5万元,贷款利息增加共计3710万元(预计到2009年底)。合计增加投资概算7947.8万元。电视塔塔下附属工程贷款余额用于广播电视数字技术中心项目建设。
二、调增投资概算的资金来源
调增后的投资概算资金来源详见《关于解决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广电大厦)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最终投资额度,以市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为准。我委将根据财政评审结论下达投资计划。
望你局切实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2009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发挥效益。
附件:焦作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广电大厦)调整概算明细表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