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 作 市 财 政 局
焦 作 市 商 务 局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 件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焦 作 市 畜 牧 局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畜牧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09]5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