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 作 市 林 业 局
焦发改投资[2012]620号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林水利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转发下达防护林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1455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转发下达我市防护林工程投资638.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11万元,市县投资127.75万元。
二、防护林建设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30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
三、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护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建设质量。
四、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国家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附件:焦作市防护林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