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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十三)我市成为国家经济转型发展工作联系点

发布时间:2012-12-07      来源:建设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复焦作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并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将焦作市作为经济转型发展工作联系点。”在函复中,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焦作市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精神(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深入总结试点经验,加强上下互动衔接,力争走在中原经济区转型发展的前列。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表示,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结合落实《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焦作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对焦作市经济转型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将我市确定为国家经济转型发展工作联系点,这既是对我市经济转型工作的充分肯定,又对我市经济转型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将会使我市能够得到国家和省更多的指导和支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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