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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2-12-1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电网支撑,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意见》在改善省电力公司经营状况、提高河南电网发展能力、加快农电体制改革步伐等方面提出许多重要措施。如电价方面:将继续调增直供电量,并适当提高趸售电价。今年先提高部分资产负债率低、盈利水平相对较好、人员负担较轻的县级供电公司的趸售结算电价。按全省测算,趸售结算电价总水平提高约0.2分/千瓦时,明年将进一步提高趸售结算电价。销售电价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情况和工业企业电价承受能力,结合国家电价调整政策,适当提高。提高电网发展能力方面也出台了具体配套政策:变电站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或者按土地成本价格划拨给电网企业;城网建设城市免收地方各项规费;城市新建电缆入地工程由当地政府承担与架空线投资价差;电力设施拆迁按照“谁提出,谁承担”原则支付拆迁费用等。
  《意见》的下发执行将对我省电网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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