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发展信息社会发展信息

河南上调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13-01-05      来源:大河报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从1月4日起,我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80元提高到1240元,比之前多了160元。据悉,河南是全国第25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市。
  省人社厅向媒体通报,省政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域(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080元,上调到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50元上调到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从820元上调到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往年有变化的是,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据悉,我省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1年10月1日。
  据介绍,根据《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但不包含这些内容: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