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2]646号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市南通路(新安路—人民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函》(焦建函[2012] 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南通路(新安路—人民路)大修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该工程全长324.49m,道路红线宽35m。
2、主要建设内容:破除并新建车行道,人行道、增设公交港湾、路口扩宽渠化、新建雨污水管道及照明设施。
3、断面布置: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5m)+机动车道(15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5m)。
4、路面结构
(1)机非混行道: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厚水泥粉煤灰碎石+18cm厚石灰土碎石。
(2)人行道:6cm厚C10混凝土透水砖铺装+3cm厚M15干硬性水泥砂浆+18cm厚C15透水水泥混凝土垫层。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2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653.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14.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37万元,预备费48.38万元。
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1、焦作市南通路(新安路—人民路)大修工程投资概算表
2、焦作市南通路(新安路—人民路)大修工程项目招标方案
二○一二年十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