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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2〕172号文件精神做好沟通对接和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9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政办〔20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174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函〔2012〕174号文件精神做好与国家部委对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1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围绕国务院批复的《中原经济区规划》,结合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和《通知》精神,做好沟通对接和项目推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纲领性文件。《中原经济区规划》提出了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重大战略和11个重大产业基地和重要平台、23个重大项目列入规划。今年是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为我市在政策、项目、资金、用地等方面争取获得国家、省更大支持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抢抓机遇、求实求效,主动积极做好各项沟通对接和项目推进工作,为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主动作为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国家、省最新政策及工作动态,强力推进涉及我市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要继续深入学习研究《指导意见》和《中原经济区规划》,吃透精神,准确把握,围绕《指导意见》和《中原经济区规划》中已明确提出的项目,谋划实施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带动性强、对经济转型具有支撑作用和示范意义的重大项目,主动作为,积极运作,强力推进。
  三、协调推进
  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主动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更大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配合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工作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对接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2013年1月13日               

 

附  件

对接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一、空间布局
 (一)推动多层次高效便捷快速通道建设,促进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济源9市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形成高效率、高品质的组合型城市地区和中原经济区发展的核心区域,引领辐射带动整个区域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依托连接太原、郑州、合肥的运输通道,发展壮大长治、晋城、焦作、济源、周口、阜阳等沿线城市,培育形成面向长三角、联系晋陕蒙地区的区域发展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局等)
  二、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
 (三)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稳定播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挖掘秋粮增产潜力,建成全国重要的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到2020年粮食生产能力稳定达到1300亿斤。推进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实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大工程,打造20个粮食生产能力超20亿斤、25个15—20亿斤和60个10—15亿斤的粮食生产大县,建设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四)优先安排并重点支持重大控制性水利工程、低洼易涝地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灌区建设,加大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在保护地下水的前提下,在井灌区因地制宜实施“机井通电”和“以电代油”工程。推进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做好小浪底北岸灌区等大型灌区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优先开工建设。(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五)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
 (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提升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特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区域性粮食良种繁育基地。(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
 (七)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推进小麦植保机械化;重点解决稻谷、玉米标准化种植和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力争到2020年秋粮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市农机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
 (八)实施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农田林网建设,构建高标准粮田生态屏障。(市林业局、农业局)
 (九)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中央补助力度,逐步取消粮食主产县县级配套。(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
 (十)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重点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和良种繁育体系。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设全国优质安全畜产品生产基地。(市畜牧局)
 (十一)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推进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建设一批优质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豫北中药材基地。(市农业局、林业局、科技局、财政局)
 (十二)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局)
 (十三)实施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到2020年,形成销售收入50亿元至10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50个左右、100亿元以上的60个左右。(市农业局)
 (十四)实施现代农业示范推进工程。在农业大市和部分基础较好的县 (市)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市农业局、科技局)
 (十五)实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程,建成一批农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市商务局、农业局)
 (十六)实施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建设小麦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一批省级涉农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科技局、农业局)
 (十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程,每个中心城市建设农产品质检中心,每个农业大县(市)建设农产品质检站。(市质监局、农业局)
 (十八)实施农业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完善的覆盖市、县的农业检测预警信息系统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每个乡镇建设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专业信息服务站。(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九)实施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市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防御和信息服务系统。(市气象局、农业局)
 (二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市财政局)
 (二十一)扩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规模,扩大良种补贴范围,继续实施花生、生猪良种补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重点向粮食主产县倾斜。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提高对产粮大县奖励标准。(市财政局、农业局)
 (二十二)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主产区的投入力度,优先在主产区安排重大农业发展项目。支持在主产区中心城市和县城布局对地方财力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扶持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引导主销区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等建设,建立稳固的产销协作关系。(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商务局、粮食局)
 (二十三)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品种。(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
 (二十四)研究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焦作银监分局、财政局)
  三、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十五)装备制造业,积极研发先进适用高附加值的主机产品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建设焦作工程机械基地;汽车工业,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动关键零部件规模化总成化发展,建设焦作汽车特色零部件产业集群;化学工业,积极发展高端石化和精细化工产品,推动氯碱、化肥规模化园区发展,建设焦作氯碱化工基地;有色工业,突破高水平铝合金和高端铝加工技术瓶颈,依托骨干企业实施煤电铝及加工一体化工程,建设以终端产品为主导,上下游衔接的铝工业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二十六)支持焦作、濮阳、三门峡等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二十七)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超硬材料、高强轻型合金。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促进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光伏材料、节能环保成套装备、纤维乙醇等发展,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打造焦作生物产业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
 (二十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中原历史文化旅游区、黄河文化旅游带和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带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成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重点打造阳城—济源—沁阳—修武山地休闲度假游、济源—焦作—郑州—新乡—开封—濮阳—菏泽—聊城—东平黄河文化游、南阳—平顶山—许昌—郑州—焦作—新乡—鹤壁—安阳—邯郸—邢台南水北调生态文化游、登封—温县功夫文化体验游4条精品旅游线路,建设云台山、神农山、青天河等5A级景区。(市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南水北调办)
 (二十九)建设焦作太极文化国际交流中心。(市体育局、投资集团、发展改革委)
 (三十)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市政府金融办)
 (三十一)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培育股权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市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三十二)推动传统商贸、餐饮和休闲娱乐融合发展,鼓励中心城市积极发展商贸综合体。(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十三)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新型、开放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等产业集聚区的示范创建,建设一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
 (三十四)优化城市功能分区,规划建设一批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推动金融、会展、商务、创意和特色商贸、文化休闲等服务业集中布局,打造区域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十五)支持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十六)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成果转移中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建设,构筑区域性自主创新体系。支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工程,加强技术创新。推动在中原经济区布局建设知识产权区域中心。(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三十七)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国家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监局)
 (三十八)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跨行政区并购和重组,加快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市政府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十九)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市工商局、质监局)
  四、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十)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制定覆盖全行政区的城乡规划,建设内涵发展、紧凑布局的复合型功能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焦作向特大城市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十一)按照现代城市规划建设标准,推动县城老城区集中连片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成为吸纳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载体。推动纳入中心城市组团的县城加快发展,形成与中心城区优势互补的功能区,具备条件的逐步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完善规模比较大的县城城镇功能,增强吸纳人口的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新兴城市。(各县(市)政府)
 (四十二)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稳步开展试点,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市委农办、各县(市)区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
 (四十三)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沼气建设,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
 (四十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局)
 (四十五)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千村整治”试点,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水平
 (四十六)研究规划郑州至太原等快速铁路通道,逐步形成促进大区域间高效连接的铁路通道网络。推进中原城市群城际铁路网建设。建成郑州—焦作城际铁路、新月四线铁路。(市发展改革委、郑州铁路局焦作车务段、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四十七)完善内联外通的高速公路网。建设菏泽—焦作高速公路。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网络结构,推进国省道网调整规划实施,形成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内联外通、畅通中原的公路网络。建设国家级区域公路交通应急救援和路网协调中心。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加快县乡道改造和农村连通工程等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通用机场。(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四十八)大力发展食品冷链、粮食、邮政等专业物流,建设全国性快递集散交换中心、铁路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国内外大型物流集团建设区域性分拨中心和配送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粮食局、邮政局、物资集团)
 (四十九)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和大中型矿井建设,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实施平顶山、郑州、焦作等矿区煤炭产能接续和产业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平顶山、郑州、焦作等矿区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工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焦煤集团)
 (五十)结合工业园区和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根据煤炭生产供应情况,规划建设大型坑口、路口等骨干电源。(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
 (五十一)依托西气东输等国家骨干天然气管道,完善支线管网,提高燃气覆盖率。实施“气化中原”工程,依托西气东输、新疆煤制天然气外送管道等国家骨干输气管道及大型储配工程,加快区域天然气干网管线和配套支线、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到2020年,将管道天然气覆盖到所有的县级以上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十二)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五十三)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蓄滞洪区建设,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市水利局)
 (五十四)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适度开展引黄调蓄工程建设,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水平。严格地下水管理,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及配套工程建设,研究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问题,实施总干渠防洪影响工程,建立渠首、沿线地区与受水地区经济协作机制,确保南水北调中线输水水质。深化黄河小浪底枢纽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贯通工程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水权制度,研究设立黄河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水权交易中心,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城区办)
 (五十五)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及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五十六)实施数字河南、智慧中原、无线城市、中原数据基地和光网城市等重大工程,提升郑州信息集散中心和通信网络交换枢纽地位,促进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按照国家统筹部署,全面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光纤接入网建设和普及延伸,建设宽带中原。实施移动通信网络升级工程,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优先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加快物联网发展,实施重点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支持重大应用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容灾备份和信息安全应急体系。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构筑覆盖中原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到2020年,城市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达到100%,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光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广电局)
  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十七)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干渠沿线、淮河、黄河、海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跨流域、跨区域的污染联防联控、跨界防治机制。(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城区办)
 (五十八)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次级河流污染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危险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完成国家明确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支持开展环境容量研究及应用试点,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
 (五十九)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碳排放交易机制。(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六十)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和示范城市、园区、企业,推动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六十一)支持实施生态移民、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构建伏牛山、桐柏大别山和太行山山地生态区。推进平原沙化治理及防护林建设,构建平原生态涵养区。加强黄河湿地保护,建设沿堤防护林带,构建沿黄生态涵养带。在南水北调干渠沿线两侧营造宽防护林带和高标准农田林网,构建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农业局、南水北调办)
  七、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十二)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扩大边远艰苦地区学校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范围。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办好现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积极利用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改建幼儿园,加快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六十三)加大对人口大县县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力度。加强省辖市综合医院建设。加强地市级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能力建设;在每个县(市)建设一所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含中医院),加强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县(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洛阳、漯河、濮阳、焦作、聊城等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市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六十四)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加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和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和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工作。(市广电局)
 (六十五)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图书馆推广、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屏)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推进省辖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标改造。实施基础文化设施覆盖工程,支持省辖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所有建制乡镇建设一所达标综合文化站,结合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统筹行政村和城市社区的文化大院和文化活动室建设。(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六十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建设。(市人口计生委)
 (六十七)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市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六十八)加快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稳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加快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康复中心建设。完善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在每个有需要的县(市、区)建成一所功能完备的社会福利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
 (六十九)加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市房管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土资源局)
 (七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偏远山区、生态脆弱区和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村,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促进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扩大互助资金、连片开发、彩票公益金扶贫、科技扶贫等试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豫西贫困山区、丹江口库区的支持力度。(市扶贫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
 (七十一)改革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弘扬中原大文化,增强文化软实力
 (七十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探索大遗址保护机制。建设世界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七十三)推进数字出版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扶持具有中原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创作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打造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支持开展文化改革发展综合试验,探索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对中原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文化市场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市文产办、文化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广电局)
 (七十四)调整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支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革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打造全国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和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十五)加快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高校纳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市教育局、河南理工大学)
 (七十六)实施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国家“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人才和引智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完善各类人才薪酬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九、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七十七)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改革和完善土地征用制度,确保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权。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有效破解“三化”协调发展用地矛盾。(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农业局)
 (七十八)进一步完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提高农村存款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比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七十九)创新农民进城落户的社会保障、住房、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子女就学等制度安排,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向城镇就地就近有序转移机制,妥善解决农民工流动中的社会问题,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局、房管中心)
 (八十)鼓励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在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国内外知名大学在经济区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满足高层次医疗、教育服务需求。(市卫生局、教育局)
 (八十一)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市发展改革委)
 (八十二)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鼓励与东部地区合作承接沿海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十三)鼓励焦作、济源、安阳、濮阳与晋冀鲁地区加强区域合作。(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旅游局、商务局、水利局、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市政府金融办)
 (八十四)加快焦作(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合作园区建设。(修武县政府,市台办、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八十五)推动在河南省举办国家级经贸活动,打造高水平区域开放合作平台。(市商务局)
  十、加大政策支持
 (八十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市财政局)
 (八十七)支持地方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展,开展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完善备案管理工作的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市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八十八)加大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在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八十九)研究制定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鼓励类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
 (九十)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计划指标适度予以倾斜,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订试点。(市国土资源局)
 (九十一)支持河南省发挥主体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围绕经济转型等主题,开展“三化”协调发展先行先试。(市发展改革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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