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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营改增”全国减税超过400亿

发布时间:2013-02-05      来源:焦作市投资公司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财政部、国税总局昨日召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座谈会。会议透露,截至目前,去年“营改增”试点共实现减税超400亿元。两部委称,将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并积极研究扩大改革行业。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超百万户
    去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试点地区随后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地。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试点地区均已实现了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征管系统顺畅运行,相关税款及时入库,结构性减税实现预期目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认为,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两部委表示,营改增试点开展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此前称,试点初期,交通运输企业由于可抵扣进项税额较小、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等原因导致税负增加。对此,相关部门的解决办法为财政补贴。
    “营改增”将适时全国范围推开
    上述座谈会称,将认真总结评估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试点政策。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积极研究扩大改革行业,进一步增强改革的协调性。
    财政部长谢旭人去年底称,今年将适时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目前已在部分地区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抓紧研究全国扩围方案,邮电通信、铁路运输等行业今年预计将适时纳入试点范围。
上述座谈会称将深入研究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等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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