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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民资投向物联网产业 提出财税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3-02-19      来源:新华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产业,并提出信贷支持、建立股权投资基金等五大投融资保障措施,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了我国物联网产业的近期目标: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在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的规模示范应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初步形成产业体系。更为重要的是,《意见》还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推进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创新能力平台、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设。支持符合现行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物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了确保物联网企业成长壮大,《意见》还提出了五大措施,以完善物联网产业投融资政策。其中包括:鼓励金融资本、风险投资及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物联网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设立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一批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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