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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飞地”经济模式

发布时间:2013-02-2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飞地(Enclave)”最初是一种人文地理概念,意指远离本国领土用于外交、军事、科学或其它目的的地块。《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位居甲省(县)而行政上隶属于乙省(县)的土地,也指甲国境内的隶属乙国的领土”。《土地大辞典》则将“飞地”解释为“一个单位的土地与其成片土地相分离,而坐落于其他单位土地范围内的零星土地。这类土地应经有关单位协商,予以调整,以利用土地”。“飞地经济”模式特指转移经济模式或“嵌入”式经济模式,即在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当地经济过程中,打破现有行政区划限制,把甲地(通常指省级或省辖市级,下同)招入或已有的资金及项目转移到行政上隶属乙地的区域内,通过规划建设、税收分配、政绩考核等一系列科学的利益机制,扩大两地合作广度,加深两地合作深度,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的经济发展模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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