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2007年12月下发的“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873号)”,中央财政将设立奖励资金,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市发改委驻企工作组和丹河发电公司一道,按相关要求关停了机组,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局,按照国家文件指示精神,详实准备并报送了相关资料。
目前,省财政厅已将丹河发电公司淘汰落后产能补贴的申请上报到国家财政部。有望尽快拿到中央财政的奖励基金,以缓解企业目前紧张的经营和职工稳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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