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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积分制入户城镇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2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积分制入户城镇制度,即以积分形式破解户籍改革难点,引导农民工有序落户、融入城镇。积分制入户新政策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一是明确积分入户适用对象范围,在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户籍人员均适用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政策。二是明确积分使用范围,对参与积分并达到一定分值的人员,可根据积分情况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城镇。三是优化积分指标。缩小低学历分值差距,加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分值和比重。四是明确规定各地要根据全省统一指标,修改完善本地区积分制度,重点鼓励长期稳定就业、有一技之长、获得表彰奖励和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就地就近的农民工入户,并设定相应积分指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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