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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3-03-2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与财金贸易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2013年3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全面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基本建成北京、上海、郑州等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该指导意见还表示,鼓励组建公司实体作为业主,根据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负责单体枢纽的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
    同时,指导意见表示,要拓宽融资渠道,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同时,创新盈利模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投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建立稳定的综合交通枢纽投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以客运为主的枢纽一体化衔接;完善以货运为主的枢纽集疏运功能;并积极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实现“一票到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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