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棉麻公司:
你公司《焦作市棉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祥和小区项目的请示》(焦棉字[2009]23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祥和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同意核准你公司祥和小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车站街69号,南临西段为车站街,东段为雪花宾馆;西临市供销社和棉麻公司老家属楼;北临通信公司家属楼;东临雪花宾馆。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9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8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3980平方米,公建面积782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栋21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1栋主体16层局部4层剪力墙结构综合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7039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职工全额集资。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市领导批示的《关于办理<市棉麻公司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的请示>批示件落实情况的汇报》;②焦作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焦房改办字[2009]4号《关于焦作市棉麻公司集资建房的批复》;③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17号规划图;④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4)字第0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⑤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9]50号《关于焦作市棉麻公司祥和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⑥焦作市棉麻公司困难职工住房集资人员名单。
六、该项目要严格落实焦房改办字[2009]4号文件精神。
七、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施工。
八、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