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于2013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对全市2012年度《收费许可证》进行集中年审。审验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在市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所有收费单位。审验内容主要有:1、对国家、省、市政府及各级发改委、财政部门已公布取消、停止收费或降低标准的项目是否按时注销、变更《收费许可证》,停止或调整其收费;2、收费的项目、标准是否按规定管理权限要求进行审批;3、收费单位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是否仍在有效期;4、是否将《收费许可证》内容公示,实行亮证收费;5、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年审地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改委窗口。
今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年审,还需要在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网上填报年审相关数据。未经年审的《收费许可证》自行作废,收费单位不能再将其作为收费的凭据,如继续收费的,均按乱收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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