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实施第一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的通知》(发改东北[2013]680号),第一批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正式启动。
据了解,自2013年起,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资金,支持独立工矿区实施改造搬迁工程。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将按照因地制宜、宜改则改、宜搬则搬的基本思路和中央适当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独立工矿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的原则有序实施,支持各地独立工矿区完善基础设施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并对地处偏远、资源枯竭、不适人居的少数地区实施搬迁安置。
考虑到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程复杂、任务艰巨,2013年启动实施的第一批改造搬迁工程将发挥先行先试的试点作用,注重探索对不同地域、不同资源禀赋的独立工矿区实施改造搬迁的任务、途径和模式,为后续深入实施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逐年滚动推进,力争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任务,从根本上改善独立工矿区的基本发展条件和矿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