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社会〔2013〕170号
中站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第八中学(原朱村矿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区发改[2013]15号文)收悉。根据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通知安排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区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第八中学(原朱村矿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第八中学校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你区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186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246万元,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采用议标方式,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方案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方案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项目 批复
抄送:市政府,市财政局、教育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消防大队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