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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棚户区改造

发布时间:2009-05-1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始于2007年3月。河南省委、省政府下达给焦作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是:两年内全部拆除焦煤集团棚户5989户、面积24.57万平方米,建设面积56.02万平方米,实际安置户数6418户,安置人数21681人,同步完成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焦作市总体规划新建10个住宅小区,176栋住宅楼,工程概算资金5.45亿元。棚改资金来源分别为:省政府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市政府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棚户区居民户共交纳2.01亿元,其余资金由焦煤集团承担。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截止2008年底,共完成投资4.56亿元,9个小区、176栋住宅楼全部完工,供电、燃气等各种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也已建成,2150户棚户区居民已乔迁新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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