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2〕471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焦作市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焦作市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城建管[2010]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原则同意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焦作市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研究报告》。
二、建设范围:影视路以南,新月铁路以北,普济路以东,山阳路以西的老城区市管道路部分排水管网。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包括普济路、新华街、民主路、焦东路、山阳路、北环路、太行路、解放路、建设路、工业路、站前路、新园路等12条市管道路的21个路段,共铺设雨水管道26790米,污水管道29090米;迁建其他管线664米;破除、恢复路面113339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617.5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8337.53万元,其他费用567.62万元,预备费712.4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自筹。
五、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六、招标方案: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购置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设施 可研 批复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