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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术语--“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发布时间:2013-06-27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主体功能区是指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从开发的角度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规划主体功能区的目的在于促进区域间的合理分工,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2010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年6月该规划正式发布。这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规划期至2020年,将国土空间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大类区域。中原经济区整体被定为重点开发区域。规划中明确提出,中原经济区是位于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陆桥通道横轴和京哈京广通道纵轴的交汇处,包括河南省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部分地区,其区域功能定位是: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区域性的科技创新中心,中部地区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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