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发布时间:2009-06-1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指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工程网络体系,以互联网、卫星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建共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由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主要依托文化部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设在国家图书馆)、各级公共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以及合作共建的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站点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基层点开展工作。自2002年工程启动以来,中央和省累计对我市1847行政村投入265.4万元,其中512个基层网点通过验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