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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0元和75元

发布时间:2013-07-08      来源:国家发改委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国家发改委7月5日发出通知称,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0元和7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均降低0.06元,调价执行时间为7月5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降低幅度,是根据7月5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6月2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是大幅回落,随后持续震荡上行,计算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仍然下跌。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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