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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发布时间:2013-07-0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国家财政部、水利部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通过集中资金投入、分类建设管理,在县域内以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现代化灌排渠系示范片、雨水集蓄利用示范片、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结合水价改革)示范片等若干个不同类型的示范片,示范带动现代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目标是通过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使每一个重点县经过若干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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