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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小麦托市收购

发布时间:2013-07-1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5月31日,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批准,我省正式启动小麦托市收购。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今年国家继续在河南、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实行最低价收购政策,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   《预案》规定,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斤1.12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斤0.02元掌握。
     据相关部门对市场粮情的监测,我省小麦成熟、收割较早的豫南地区,开秤收购价在1.05元/斤~1.08元/斤,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与我省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及时会商沟通,5月30日向中储粮总公司递交了启动托市收购的建议,5月31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我省启动小麦托市收购。我省也是6省中最早启动托市收购的省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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