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我市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八项制度”。
一是市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市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由市主要领导主持,督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二分之一”工作制。市政府项目办每月要有二分之一的人、二分之一的时间在项目单位,了解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凡企业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回来后进行梳理和归类,及时召开协调服务会,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三是重点项目建设督办制度。凡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项目建设的批示,列入市委、市政府督办的有关项目建设事项,项目协调会确定的事项,市政府督察室、项目办都要紧盯不放,及时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四是考核奖励制。每年按照《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对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项目建设进展慢,甚至弄虚作假搞应付的,严格追究责任。将每个市重点项目的责任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实行严格奖惩。
五是重大项目周报制。每周用信息、周报等形式,向市政府报告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六是定期通报制。坚持每月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排名,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七是动态管理制。年中,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将符合产业政策、资金到位、工作扎实、建设速度快的项目及时增补为重点项目;对前期工作不扎实、资金不到位、进展慢的项目取消重点项目资格。
八是推行“双卡”制度。为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推行《重点项目服务联系卡》和《重点项目外部环境监督卡》制度。联系卡公布24小时热线电话和相关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随时联系;环境监督卡要求各职能部门如实登记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以及到重点项目单位检查、收费、罚款的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