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焦作市)政策法规 (焦作市)

关于转发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2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武陟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9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我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1个,2013年投资计划532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3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4798万元。
    二、请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三、请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配套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切实保证中央投资计划中企业承诺的配套资金和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到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五、要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于9月23日、12月23日和明年3月23日前,向我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报送截止本季度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六、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附件:焦作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三批)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印发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