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实现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这一宏大战略目标?我市将各项转型任务细化为具体的八大三年行动计划,确保转型示范目标的实现。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得的消息。
在历经萌发、酝酿、成型及开局之年的探路之后,焦作的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必须“深耕细作”。为此,我市把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的总体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将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各项指标、目标进行细化、量化、责任化,制订了包括工业转型、城市转型、服务业转型、农业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开放、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八个方面的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务实不务虚,目标可见、措施得力。作为转型示范的主导,在我市工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15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以上。其中,六大产业集群销售收入突破3000亿元,占到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0%;装备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30%和3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到地区生产总值的7%以上,着力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循环化工和生物三个国家级产业基地。为此,工业转型行动计划依托项目,突出六大产业集群培育,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产业集聚区和焦作新区建设,提高转型发展承载力;坚持创新驱动,增强转型发展核心竞争力;突出“两化”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化拉动力;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增强转型发展支撑能力。
经济转型,落脚点在于成果共享、改善民生。为此,保障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以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突破口,持续加大民生投入,集中解决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一批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到2015年,全市劳动人口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达到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1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415元,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等缴费标准、享受同等待遇。
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我市还成立了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实行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对重要目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分包,设立行动计划工作台账,实行“七个一”工作法,及时解决计划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我市还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对各项重要指标的趋势分析和重点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并把转型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严格奖优罚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