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信息工作信息

高度重视 加大力度 强力推进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13-09-1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办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9月10日,市政府项目办公室、市产业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凝心聚气,真抓实干,强力推进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县(市)区项目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马春明通报了1-7月份全市产业集聚区和“十大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研究,明确了下步工作的难点、重点和具体推进措施。要求各县(市)区要把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政府项目办主任孟小军就下步加快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振奋精神。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强化服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二是要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强化分包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项目办要强化服务意识,对纳入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专项行动计划的项目实行联审联批管理,优先受理,快速审批;要凝聚力量破解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好制约项目建设的各类问题,确保项目稳步推进;要强化项目督导,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定期通报;要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切实营造宽松和谐的项目建设环境,确保年底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任务。三是要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年底,市委、市政府将按照《十大建设督导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补充意见》(焦发[2012]5号)文件要求,对产业集聚区及10亿元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四是提前做好明年项目的谋划工作。要坚持招大商、大招商的思想,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的主战场,早谋划、早论证,提前做好明年新区和产业集聚区10亿元以上项目安排工作,为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市项目办综合科)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