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上线并实现平稳有序运行,截至首期申报结束,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申报35583户(不含未达起征点3667户),实际申报35341户,准期申报率99.4%。
目前,我省共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9250户。其中现代服务业32913户(占83.9%),交通运输业6337户(占16.1%);8月份,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45967份,金额22.3亿元;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3096份,税额435万元;截至首期申报期结束,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入库“改征增值税”2.6亿元。
此次营改增试点呈现出以下特点:
减税覆盖面广,33774户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占总申报户数的95.6%;减税规模2670万元(总减税5490万元,总增税2820万元),减税幅度10.3%。下游企业得益多,8月份,申报抵扣应税服务进项税1.3亿元,比1~7月月均抵扣额(0.67亿元)多0.63亿元,增长94%。
小微企业受益大,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入库税款8633万元,减税4152万元,减税幅度32.5%;我省28845户试点小规模企业中有20242户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免税162万元,免税面70%。
对于改革后税负增加的企业,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使其及时得到政策扶持,促进我省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