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3〕号
博爱、武陟、温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239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计划转发下达我市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300元/亩,封山育林70元/亩。各地要根据实际营造林成本,安排地方配套投资,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国家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焦作市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013年9月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