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焦作市财政局
焦发改投资【2013】 号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焦作市豫通沁北物流有限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2013年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3】11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市201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共4项,下达2013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700万元。此批计划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严格按照《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保证省服务业引导资金专款专用、自筹资金足额落实,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有关县、区发改委、财政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有关县、区发改委、市属企业要按照季度制度要求,于每季度末的下一个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反馈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科)。
附件:焦作市2013年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2013年9月4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焦作支行、市银监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印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