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信息工作信息

我市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转型办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确保全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全面快速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意见》(焦发〔2013〕6号)要求,我市出台了工业转型、城市转型、服务业转型、农业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开放、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八个领域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8月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焦办〔2013〕22号印发。
    8个三年行动计划对《中原经济区规划》、《总体方案》、《实施方案》以及市委6号文件确定的我市21项转型发展指标、41项业务目标、56个示范牌子的争创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量化责任化。制定行动计划体现了三个“注重”,即更加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加注重拉高工作标杆、更加注重任务细化责任落实。行动计划要求我市确定争创的56个国家、省级示范牌子要全部实现,力争提前实现;确定实现的21项经济指标和41个主要业务目标全面完成,力争提前或高标准完成;确保“十大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标准不降低、任务不减少。行动计划还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成立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设立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明确本地、本部门单位的重要目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步骤,落实具体承担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实行“七个一”工作法,即一项经济转型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一套班子、一本台账、一周一例会、一月一汇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
    8个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与市委6号文件形成了转型发展1+8政策支撑体系,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