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是介于城市和乡村的重点过渡空间,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副中心,直接面向基层农村,是农村经济、政治和文教中心,物资和人流的初级集散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影响着我省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全省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一)中心镇数量增加,城镇化进程加快。截止2012年底,全省共有乡镇1841个,其中1014个建制镇,827个乡。与2011年相比,乡镇总数减少18个。其中,乡减少63个,镇增加45个,乡镇改街道办事处18个。
乡镇总人口为8391.3万人,占全省人口的79.6%;镇区人口为1306.7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7%;镇区占地面积为47.2万公顷,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3%,占全省乡镇行政区划面积的3%。全省乡镇区域城镇人口占乡镇总人口比重为15.1%。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镇区面积的扩大,城镇人口的增加,为小城镇的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2012年,全省乡镇共有新型农村社区3587个,其中省级社区238个,市级社区1068个,与上年相比,新型社区总量增加了1720个,省市社区分别增加85个和283个。新型农村社区涵盖了189.7万户,惠及727.8万人,分别是上年的1.07倍和1.12倍。当年腾出耕地面积为12146.8万平方米,是上年的1.84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亮点和增长点。
(二)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专业合作扩大。全省乡镇区域内耕地面积为693.4万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占78.1%,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3个百分点;旱涝保收田面积为487.5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0.3%。粮食播种面积为969.6万公顷,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2.1万公顷。
(三)乡镇财力不断增强,居民收入继续增加。2012年,全省乡镇财政总收入为511.3亿元,比上年增长14.1%。超过亿元的乡镇有90个,比上年增加了21个;平均每个乡镇的财政总收入为27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了15.2%。全省乡镇一般预算收入为32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3%;平均每个乡镇的一般预算收入为175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1%。全省乡镇财政支出为336.1亿元,比上年增加了6.7%;平均每个乡镇的财政支出为18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1%。
(四)乡镇产业加快发展,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乡镇从业人员为5004万人,占乡镇总人口的59.6%。其中,外来从业人员为268.3万人,比上年增加14.8万人。乡镇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数分别为1466.5万人和1193.2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29.3%和23.9%。乡镇区域内企业个数为60.6万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吸纳从业人员数为1164.2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2%。上缴税金为575.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1.3%。全省乡镇区域内,共有产业集聚区312个,其中省级产业集聚区101个,市级产业集聚区70个,与上年比,产业集聚区总量增加了36个,省级增加7个,市级增加9个;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实缴税金为24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4.4%,占乡镇区域内企业实缴税金的42.4%。
(五)民生环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2年,我省乡镇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保障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省乡镇共有医院、卫生院数2737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3个;执业医师从业数为20.9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7500.6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1%,占乡镇总人口的89.4%,与上年相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955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7.2%,占乡镇总人口的47.1%,比上年提高了26.9个百分点。
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是农业大省和农村人口大省,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十分突出。加上体制机制对乡镇财政收支、公共事业发展等政策的不均衡,导致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发展脱节,公共基础设施差距不断扩大,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乡镇承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功能和作用不能很好发挥。乡镇之间也由于基础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各异,发展差距很大。
(一)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由于地理位置,经济资源,产业结构等不同,造成了我省乡镇在发展上的较大差异。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显著的乡镇,经济发展快速,二、三产发达,工业企业强大,有成熟、稳定的产业链或者特色产业。多表现为财政收入过亿元,此为一类乡镇,有90多个,主要多分布在郑州、洛阳、安阳、焦作、新乡等地区。二类乡镇为有一定工业经济基础,经济发展快速,已有初步规模的产业化支柱企业。多表现为财政收入在5000万以上,有115个左右。主要分布在漯河、濮阳、许昌、平顶山等地区。三类乡镇多为产业结构调整中,经济资源丰富的乡镇,多表现为1500万元以上财政收入,有508个左右。在我省东部、南部传统农区以及一些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其他地区乡镇,产业单一,二三产业欠发达,经济发展缓慢,可以归为四类乡镇,表现为1500万元财政收入以下的,有1120个左右,占乡镇总数的60%。全省乡镇财政收入最高的在10亿元以上,最低的仅为几百万元,相差数百倍,而且有继续拉大的趋势。
(二)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吸纳集聚能力远远不够。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有了很大改善,国家和省对乡镇建设的投入也在增加,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原有的基础极其薄弱,目前,我省乡镇普遍存在公共设施不足,水平低,功能差的问题。
(三)教育医疗等保障事业薄弱,民生难题待解。乡镇作为联系城乡的重要环节,本来应该承担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子女上学、看病养老的功能,但由于基础产业发展滞后,农民就近就业还比较困难;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存在标准低、保障范围窄的问题;乡镇学校普遍存在设施老旧、师资力量缺乏,教育质量不高,学生安全问题突出等;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很弱,留不住医疗人才,导致卫生院建设落后,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就医治疗需求。
(四)农民土地权利弱化,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缺乏法律制度保障。由于城乡土地二元性以及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导致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制度上存在问题,农民土地权利严重弱化,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物权基本上形同虚设,严重制约了农民通过土地物权分享城镇化和工业化成果的权利。
三、对乡镇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改革乡镇财政分配体制,赋予乡镇更大的发展权。改变现行的不合理财政分配体制,给予乡镇更大的财政自主权。要建立多元的投融资体制,加大金融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对小城镇供水、燃气、环境整治等一定程度具备自负盈亏的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建设、经营管理,并且给与一定的政策补贴。
(二)大力发展中心镇产业,逐步实现产城一体。经济建设是乡镇发展的根本,要积极培育中心镇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壮大经济规模。对工业基础较好的中心镇应切实做好工业园区规划,抓好工业园区建设,突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城镇工业和服务业,多引进发展潜力大、污染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农业主导型小城镇,应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积极发展包容性大、产业链长的现代农业。通过综合考虑中心镇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等因素,将其发展成为产城一体的区域经济中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
(三)注重民生建设,增强中心镇的集聚吸纳能力。为了使农村人口有效地向中心镇集中,实现农村城市化,应当尽快解决几个问题: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农民只要有固定住所,有比较稳定的职业,有生活来源,就要允许落户,并且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均享受原有城镇居民同等权利。二是改革农村集体财产拥有方式,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改革农民的宅基地使用办法。以县为单位,统一农民住宅用地指标,允许入镇农民利用原有宅基地按一定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五是规范收费行为,使农民轻装入镇,尽快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