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孟州市发改委: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815号)文件精神,现将涉及我市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下达我市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具体项目见附件),本次计划下达投资8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县(市)财政投资450万元。
二、请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如确需调整,要按程序报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项目建设投资。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地方投资及时足额到位。要切实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工程管理等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三、请做好本批项目工程进度的跟踪、统计工作,并于每月26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规划科。
附件:焦作市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九年六月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