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运行分析经济运行分析

1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2.0% 低于全国0.5个百分点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河南日报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2月1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中看到,1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2.0%,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5%。1月份,我省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75个百分点。其中,鲜瓜果价格上涨幅度最大,达21.3%,影响CPI上涨约0.31个百分点,而猪肉、鸡蛋和鲜蔬价格分别同比下降9.1%、7.9%和1.4%。
  按照中国传统习惯,春节是猪肉消费旺季,也是价格上行、生猪集中出栏的时期,但今年春节生猪市场有点冷。综合省统计局相关分析报告,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供大于求。受前两年大规模生猪产能扩张影响,我省生猪总体产能偏高,加上养殖户有意压栏,春节前集中出栏生猪并抛售,导致短期内出栏增多而压低了价格。而高端餐饮持续萧条增速减缓,人们的饮食结构发生变化,对牛羊肉及海鲜鱼类等肉类的需求增加,消费需求因浪费现象有所遏制,这些都影响了猪肉消费,导致价格有所下降。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的数据还显示,1月份,牛、羊肉价格同比上涨均超过一成,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6%。
  从更能反映物价变动的环比数据看,1月份,我省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6%,影响CPI上涨约0.81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下降0.2%,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