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是隶属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单位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是:1、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2、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开展纪检监察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3、接受税务机关委托,对涉税财物进行价格认定。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共有事业编制3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技术岗位1名。目前在职职工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价格认证工作重点任务:
一是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深入贯彻《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法规政策及涉烟、林木、侵权和伪劣商品若干价格认定规则,依法依规做好价格鉴定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从事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准确理解和认真把握暂行办法精神实质和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要点,提高工作能力。认真贯彻我省涉纪价格认定协调机制,严格扎口管理制度,提高协作配合水平。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配备基础设备,保障价格认定基本工作条件。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税收法规政策的研究,逐步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搞好相互学习借鉴。
四是规范鉴定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价格鉴定行为规范化。严格执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河南省价格认证操作规程》等制度,用制度约束行为,严格执行规定,保证及时、准确完成每一起案件。
五是完善价格认证应急预案,确保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迅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为事件处理提供价格鉴定服务。
六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县区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增强全系统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召开全市价格鉴定案例分析会、案卷考评会,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价格认证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25.66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17.16万元,其他收入8.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万元,含人员经费8.68万元,公用经费0.48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