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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7-1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增病区床位费执行价格的请示》(温发改[2014]63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成本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批复》(焦发改价格[2013]334号)文件下发一年来试行情况,经研究,对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标准:两人标准间26元/床/天;三人标准间20元/床/天;两人普通间24元/床/天;三人普通间18元/床/天;四人以上普通间:15元/床/天。
    二、母婴同室病房可在相应的房间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床/天
  三、以上价格为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淋浴费等在内的综合价格,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其它费用。
  四、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实行惠民病房等优惠措施,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给予照顾。
    五、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要求,你委应督促医院加强价格管理,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同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标准,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同时,医院在收费前须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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