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7-19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推动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的目标,以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为核心,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资源有序流动、产业发展集聚融合、城乡区域互动协调、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努力构建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快形成以郑州为中心,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建立区域战略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政策调控、区域发展保障等机制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在完善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区域互助、利益补偿等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显著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中发挥更大作用。
到本世纪中叶,建立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完善区域治理体系、提升区域治理能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
1.深化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升产业实力、增强承载能力、彰显文化魅力,增强“三中心一枢纽一门户”功能。加快郑州大都市区建设,完善规划体系,推进1小时通勤圈轨道交通网络和城际公路快速通道建设,强化郑开双创走廊、开港、许港、郑新、郑焦等重点产业带支撑,健全交通、产业、创新、市场、生态、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机制,打造创新活力、生态宜居、魅力人文的现代化都市圈。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引领西部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增强对陕东、晋南地区的带动力。加快商丘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聚焦产业、创新等领域协同,带动东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对鲁西南、皖北地区的辐射力。推进南阳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聚焦生态、旅游等领域协作,带动南部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对鄂西北、陕东南地区的影响力。推进安阳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聚焦交通、产业等领域联动,带动北部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对冀南、晋东地区的协同力。
2.推进国家战略平台联动发展。以功能、政策、贸易、监管协同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建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试验区协调联动发展机制,推进政策措施、人才引进、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信息集成等方面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加快创新制度相互复制推广,形成优势叠加效应。
3.促进国家战略规划高效衔接。全面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等国家重大区域规划,加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共建共享,促进功能协调、统筹联动。
4.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城乡生态保护修复。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完成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深山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扎实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非贫困村协调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减贫机制、防范返贫机制和差别化支持机制。
(二)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1.促进城乡区域要素自由流动。推动郑州市放宽落户条件,其他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提高“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精准度。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引导科技资源按照市场需求优化空间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充分流动。
2.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初始分配与交易制度,培育各类产权交易平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三)深化区域合作机制
1.加强国际区域合作。推进空中、陆上、网上、海上丝绸之路“四路”协同发展,加快落实“空中丝绸之路南南合作伙伴联盟”,推动国内外运输单证标准化,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区域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欧区域政策合作等区域合作机制作用,探索建立中部中欧区域经济合作中心,研究制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长效机制。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开展多式联运创新发展试点。
2.深化省际区域合作。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建立交通一体化、产业协同协作和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加强豫京、豫沪、豫鄂、沿淮等省际战略合作,健全产业、技术、资本合作机制。强化省际交界地区城市间交流合作,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淮海经济区合作。建立健全省际区域合作会商机制。
3.推动流域上下游协同发展。加快实施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推进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建立健全上下游毗邻地区规划对接机制。完善流域内相关政府协商合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产业优势互补。
(四)优化区域互助机制
1.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健全对口支援新疆、重庆三峡库区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引领,持续开展产业、教育、干部、技术人才对口支援。完善对口支援项目资金管理和协调联动机制。
2.创新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对口协作。健全京豫两地区县结对合作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政策,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对口协作体系。健全干部、技术人才合作机制,强化引智引技合作。
(五)健全利益补偿机制
1.实行多元化生态补偿。完善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及监测体系。强化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
2.开展与粮食主销区产销合作。支持粮食主销区在我省粮食主产市、县建设加工园区、建立优质商品粮基地、开展代收代储等,建立产销协作机制。
3.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格机制。探索文物资源密集区财政支持方式。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经济转型长效机制。
(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1.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长效机制,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划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大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强化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城乡跨区域流转衔接制度,完善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七)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
1.实行差别化区域政策。增强产业、土地、环保、人才等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分类指导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开发区提高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水平,农产品主产区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形成以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条件为基础的产业空间布局和管控机制。创新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土地和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措施。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序下放适合市县两级政府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权限。
(八)建立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
1.规范区域规划编制管理。实行区域规划编制计划管理,强化区域经济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和跨区域规划研究。建立区域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省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布局需要,适时对区域规划进行修编。
2.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健全区域规划实施和成效监测评估机制,通过自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区域规划实施情况及效果。
三、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探索创新建立新机制的方法和路径。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