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5
2022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八、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
十四、本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五、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此项内容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部门职责
(此项内容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预算单位构成:1.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 焦作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3. 焦作市价格认证中心;4. 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5.焦作市发展改革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入总计2085.81万元,支出总计2085.8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955.16万元,减少93.49%。主要原因: 清洁取暖中央补助资金期限已到,此款项不再安排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收入合计208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0.7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5.0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支出合计20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74万元,占93.38%;项目支出138.07万元,占6.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20.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0020.25万元,减少93.69%,主要原因:清洁取暖中央补助资金期限已到,此款项不再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2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7.7万元,占72.63%;教育支出6.21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18万元,占18.62%;卫生健康支出90.24万元,占4.47%;住房保障支出80.2万元,占3.97%;上年年终结转结余0.1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8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0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安排此项资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安排的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及路桥等费用,比2021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三)公务接待费13.7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公务接待费用,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预计商务活动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1年增加1.19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包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综合反映了部门及各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2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08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55.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1.9万元;项目支出138.07万元,涉及项目9个。
“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项目绩效目标部分不予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522.5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96万元,车辆175.17万元,办公设备310.23万元,专用设备0.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车辆共有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2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规划编制费:主要用于编制规划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设计、规划评审等费用。
九、成本调查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审核、监督纳入政府价格监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成本活动。
十、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十一、推广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工作:依据省政府121号令进一步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力度;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