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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及企业收费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涉及企业收费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把“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今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内容的要求,决定开展涉及企业收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1、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部分企业进行收费调查。市发改委拟选择3-5个不同类型的市管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其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收费进行典型调查,澄清涉及企业收费的底数。各县市区也应选择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研,并对涉及同一企业的各项收费,逐一填表登记(附件一)。
    2、开展涉及企业和产品的检验、检测、认证(包括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下同)及其收费情况的专项调研,重点调查1-2个产品及其相关生产企业。调查的主要产品是洗衣机、空调、摩托车、食用植物油、食品加工等,具体调查品种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认真填报调查表(附件二)。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对指定调研范围进行典型调查,既调查生产企业,也调查经营企业,既调查国有企业,也调查民营企业。重点了解涉及企业收费和产品生产销售各环节的检验、检测、认证收费情况。各县市区在调研的基础上,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取消、停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属本地制定的收费项目,对其收费立项、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行为规范进行重新审查;对市及市以上管理的收费项目,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和企业反映,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清理建议。
    (二)各县市区通过召开生产、经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座谈会等,听取有关方面对规范企业收费,包括检验、检测、认证及其收费行为的意见建议。
    (三)各单位在典型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检验、检测、认证费用负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包括检验、检测、认证及其收费行为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三、时间安排
    请在3月10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并将书面调研报告和调查表于3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清理整顿企业收费,包括检验、检测、认证收费奠定基础,切实保证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3569321
    邮    箱:jzfgwsfk@126.com
 
 
                              二○○九年三月四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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