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焦作市)政策法规 (焦作市)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正大﹒花和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行政事项服务一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新兴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大﹒花和院小区延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请示》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公司与焦作市正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等资料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文件精神,结合焦发改价格[2013]439号文件一年来的试行情况,并经实地考察与研究,现就正大﹒花和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正大﹒花和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多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0.6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1.15元/平方米.月。
同意你公司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以上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应认真做好价格公示事项,在小区醒目位置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小区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委重新申报。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